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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完善劳动法律体系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谢增毅 中国法学网 2024-01-11

者 | 谢增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 | 《工人日报》2022年9月7日


内容提要

●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加强劳动法治建设,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劳动者依靠勤劳智慧实现共同富裕,并促进全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完善就业制度,鼓励勤劳创新致富

 

●加强劳动保障,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抓住重点人群,强化特定群体保护

 

●健全社会保障,完善二次分配制度

 

●弘扬劳动精神,推动精神生活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前,我国就业人员达7.5亿人,劳动者既是共同富裕的主要推动者,也是共同富裕的主要受益者。为此,应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加强劳动法治建设,激发劳动者奋斗激情,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劳动者依靠勤劳智慧实现共同富裕,并促进全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完善就业制度,鼓励勤劳创新致富


辛勤劳动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劳动就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应完善就业制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


一是完善公平就业制度。我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但当前就业歧视特别是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等现象依然存在,应进一步明确就业歧视的概念、判断标准和救济措施,增强企业和求职者平等就业观念,切实维护劳动者尤其是女性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二是完善职业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素质。我国向来重视职业培训,但职业培训制度总体上还比较粗疏,应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经费保障以及职业培训的评估考核等,不断优化就业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质量,适应数字时代对劳动者素质的更高要求。三是全面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造就大批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四是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平台用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对促进就业发挥了巨大作用,劳动法应与时俱进,努力将新就业形态纳入其调整范围,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就业促进功能。



加强劳动保障,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要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应加强劳动保障,完善劳动法律制度,尤其是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基准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权益,保障并不断提高劳动者收入,推动更多劳动者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二是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应通过制度完善保障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各类工资依法及时支付,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激发劳动者工作潜力;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力度,提高欠薪治理水平,不断完善用人单位欠薪的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完善工时和加班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制度,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加班工资待遇;完善各类假期的时长和工资待遇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共享发展成果。我国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位阶较低,完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推动有效开展工资和其他内容的协商,对于保障劳动者经济权益意义重大。五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权利。



抓住重点人群,强化特定群体保护


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当前,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完善的重点对象应是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9251万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的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和适应度。


近年来,我国灵活用工发展迅猛,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人。以平台用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在促进就业、增加从业人员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就业形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劳动者劳动关系难以认定、部分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职业伤害保障不足、社会保险缺失等突出问题。应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护,在相关部门出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各类意见基础上,通过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关工作时间、工资保障、安全卫生、职业伤害及其他社会保险的权益,特别是应根据数字平台用工主要依靠算法进行劳动管理的新特点,明确劳动者与算法管理相关的权利。



健全社会保障,完善二次分配制度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保障制度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具有兜底的保障功能,应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启动修订社会保险法,体现社会保险的最新制度实践,完善社保费用的征缴机制、缴费年限、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保护。二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应通过完善制度,合理分担保费,激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预防和减少职业伤害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降低因职业伤害而陷入贫困的风险。四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险待遇,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弘扬劳动精神,推动精神生活富裕


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劳动法蕴涵着丰富的价值追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完善劳动法律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劳动者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一是劳动法蕴涵丰富的劳动精神,通过贯彻就业平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等原则,有利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二是劳动法蕴涵合法、平等、公平、诚信等价值观。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是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纪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三是劳动法蕴含团结互助、和谐共赢的价值观。劳动法支持劳动者加入和组织工会,强调劳动者之间团结协作,集体协商等制度也体现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体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精神。四是劳动法蕴涵工作和家庭平衡、工作和休息平衡的现代生活理念,有助于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这深刻指出了高质量发展、高素质劳动者和共同富裕的辩证关系。完善劳动法律体系,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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